平凉市住建局电话号码_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_平凉市住建局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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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工程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根据平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平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建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60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58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07〕86)等法律法规。

二、核查对象

2022年3月31日前在平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包括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建筑劳务企业)、监理企业、检测企业、工程造价企业及招投标代理企业为此次核查的重点对象。

三、核查方式及内容

企业自查和建设主管部门动态核查。企业在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后,是否存在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或存在违法违规、不规范从业等行为,主要核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企业主要人员社保、现任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等统计数据上报情况、企业是否存在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按照“全面排查、分步实施、重点整治”的原则,具体划分为安排部署、企业自查自纠、动态核查、分析总结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1日至5月15日)

1.市住建局向各企业发布2022年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通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根据随机抽取核查对象和梳理重点动态监管核查对象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被核查的建设工程企业名单,并通过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16日至5月15日)

1.查缺补漏。各建设工程企业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3〕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07〕86)等文件要求,逐项自查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后是否仍然满足资质标准或承诺事项是否兑现,是否存在“挂证”现象。对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立即整改。

2.完善系统。设计企业和勘察企业登录甘肃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完善相关信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在省住建厅门户网站()业务办理模块登录中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完善相关信息;检测机构登录安全质量管理平台中完善相关信息。

3.企业入统情况。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建设工程企业要将主要经营指标等统计数据及时申报入统。

4.工程造价企业及招标代理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报市住建局政务服务科进行备案。

(三)动态核查阶段(2022年5月16日至6月15日)

1.确定动态核查企业名单。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对系统内的企业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然后确定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抽样核查,此次抽查比例为全部确定的企业。此次资质动态核查实行网上核查为主,通过相关系统对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与主要人员是否满足相关检查标准进行比对,必要时分批次对核查范围内企业是否符合《企业资质标准》等标准进行现场核查,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结论,对“不符合”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系统中进行屏蔽。重点核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的建设工程企业,在市场检查中有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不良行为的建设工程企业,一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企业,存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被列为重点动态监管对象的建设工程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投诉的建筑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和现场实名制考核、工资分账制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未入统企业。

3.按照边核查边整改的原则,各建设工程企业要及时处理解决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核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并按时整改。

4.在开展核查前致电被核查企业。企业联系人无法联系、企业注册办公地址无办公人员或不在注册地址办公的,将进行公告,公告期未回应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质注销。

(四)分析总结阶段(2022年6月16日至7月15日)

1.对本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采取跟踪整改、立案查处、通报曝光等处理措施并向社会通报。对提出整改的企业,进行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对立案查处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2.在检查任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对核查情况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对已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工程资质注销;对屏蔽的企业按照相关整改情况解开屏蔽;对没有整改或按期未完成的整改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后按照相关规定注销资质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工程质量治理成果、保障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换发新资质证书的前提条件。各建设工程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同时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检查,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检查。

(二)加强监管,严格核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肩负起辖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督促责任。对于不配合核查工作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建设工程企业,一经查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三)动态核查,长效监管。对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将全面日常化,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自2022年7月起,我局将每月抽查10家已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企业,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公示,督促整改。各县(市、区)住建局也要同步建立相应的资质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对日常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市住建局政务服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和平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将重点查处督办。